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National Tainan Junior College of Nursing
110 年度校務基金稽核
暨專案稽核報告
中 華 民 國 111 5 6
1
壹、 依據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七條及「國立臺南護理
專科學校校務基金稽核實施辦法」第五條訂定本實施計畫。為強化校務
基金內部控制及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落實經費稽核之功
能及促使本校達成校務目標。
另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等相關作業要點規定及108923日科
部計字第1080063629號函簽准,將110年科技部補助計畫納入年度稽核
計畫辦理。
又依據公立大專校院辦理各項試務工作酬勞支給第二點及本校各項工
作試務酬勞支給基準第六條規定「各項招生收支決算表,應提送稽核人
員或稽核單位稽核」,故自本年度起亦列入專案稽核項目。
貳、 目的
為確認校務基金各經費之執行符合下列條款規定:
()是否依照相關辦法、條文之規定辦理。
()是否符合本校中長程發展計畫書之規劃。
()校務基金之內容、執行與採購情形,是否依照控管機制運作。
()校務基金之經費運用情形,是否依計畫執行。
為強化支用科技部補助計畫經費之合規機制,發揮內部稽核職能,配合科
技部要求事項辦理,以達本校自我管理之目的。
參、 稽核項目、稽核內容及說明
一、 稽核項目與受稽核單位
依據「110 年度校務基金稽核計畫」,本次稽核項目與受稽核單位彙整
如下表。
組別
1
2
稽核項目
產學合作案─臺南市社區培力育成計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讀生)薪給(含代扣
)作業
2
受稽核單位
研究發展處
計畫主持人李易駿
抽檢月份聘僱單位
人事室
組別
3
4
稽核項目
110 年度科技部專案稽核─以認知科技
實踐創新五專排列組合之學習
各項試務工作酬勞支給業務
受稽核單位
總務處出納組
研究發展處
計畫主持人謝哲仁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二、 稽核工作分組與稽核日期
由各組稽核員排定時間,分組進行稽核工作。
組別
1
2
稽核工作
1. 請列表說明當年度經費編列及支
給情形。
2. 請提供相關法規、相關帳冊、憑
證文件(含相關會議紀錄及簽呈
)及其他稽核所需資料。
1. 請抽檢月份有聘僱工讀生之單位
總承辦(總計畫)協助提供相關帳
冊、憑證文件及其他稽核所需資
料。
2. 請人事室協助提供抽檢月份之勞
保、勞退及健保等核銷清冊,倘
有溢收退款者,亦請一併提供。
3. 請出納組協助提供抽檢月份之薪
資入帳情形及各項保費專戶明細
表及繳款證明。
稽核員
楊素卿
張育慈
3
4
1. 請列表說明當年度各項子計劃經
費編列及支給情形。
2. 請提供該計劃之計劃書、相關帳
冊、憑證文件(含相關會議紀錄
及簽呈等)及其他稽核所需資
料。
1. 請列表說明當年度經費收支情
形。
2. 請提供該相關法規、相關帳冊、
憑證文件(含相關會議紀錄及簽
呈等)及其他稽核所需資料。
龍紀萱
張育慈
稽核日期
110 4
13
110 4
11-15
110 4
14
110 4
15
3
肆、 稽核方式
一、 稽核通知
4
5
6
7
伍、 稽核發現及稽核結論
有關 110 年度校務基金暨科技部補助計畫稽核,依本次稽核計畫抽核「產學合
作案─臺南市社區培力育成計畫」、「勞僱型兼任助理(工讀生)薪給(含代扣款)
作業」、「110 年度科技部專案稽核─以認知科技實踐創新五專排列組合之學
習」、「各項試務工作酬勞支給業務」等 4 項校務基金執行計畫與作業項目,並
依查核結果完成稽核報告。本次稽核結果,發現不符合 8 項及建議事項 1 項共
9 項,其稽核過程與改善措施或建議彙整如下:
稽核項目
改善建議
1
110 年產學合作案
─臺南市社區培力
育成計畫:產學合作
計畫,除另有政府機
關訂有管理標準者
外,是否訂定總收入
10%為行政管理費,
且全數撥充校務基
金由學校統籌運用。
一、查本案行政管理費雖未全額撥入本校校
務基金,然行政管理費支應辦公室租
金、水電費、電話費、加班費等費用,
皆通過內部簽核流程,符合行政程序及
契約規範,建議毋須改善。
二、又本案於本(111)年續辦擴充在案,建
議由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行文委託單
位─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詢問本案各項經
費適用之法規,俾利本年度計畫執行校
內行政協助順利。
110 年產學合作案
2
─臺南市社區培力
育成計畫:參與產學
合作計畫有關人員
每月酬勞,是否按下
列標準支給? 五、教
師鐘點費依教育部
相關規定辦理。另視
需要,得編列講義編
一、依據行政院訂定講座鐘點費支給標準,
本校為主辦單位,本案講師為校內人
員,係屬內聘,依規支給上限每節為
1,000 元,本案應給付 2 小時鐘點費總
2,000 元,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待本案適用法規確認後,再行辦理解列
或繳還差額程序。
撰費。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 一、建議本校計畫主持人及聘任單位依勞工
讀生)薪給(含代扣 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及本校「勞僱型
3
)作業:勞僱型兼
任助理(含臨時工)
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其他部分工
時人員辦理勞()保、勞工退休金應注
是否備齊本校相關 意事項」辦理受聘人員加退保。
之申請表、兼任助理 二、另建議人事室每年定期宣達或辦理是類
權責單位改善情
況及
後續追蹤
(計畫主持人)
本案同意繳回差
額。
(研究發展處技術合
作組)
建議繳回溢領金
額。
(主計室)
請稽核人員通知受
款人至出納組繳回
溢領款項,出納組
製發憑證辦理收回
事宜。
(計畫主持人)
受聘人員於他單位
已加保,本人亦同
意不由本校加保。
(計畫主持人)
日後依規辦理,並
8
稽核項目
改善建議
權責單位改善情
況及
後續追蹤
勞動契約、計畫助理 教育訓練,並將講義轉知各計畫承辦 與人事室雙向確
人員證件影本黏貼 (產學、科技部、申請上級機關補助計 認。
表等文件,逕向用人 畫之總計畫…等)惠請協助轉達各計畫 (人事室)
單位報到,並於起聘 主持人。
1.工作計畫人員聘
日前完成校內聘僱
任簽核,均告知
及勞保加保程序,且
需依相關規定辦
不得追溯聘期?
理加保。
2.將依建議每年定
期宣達或辦理是
類教育訓練。
一、查本校辦理勞健保業務,未有收件加、 主責單位回覆將依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 退保成功與否通知。次查勞健保(勞退) 建議規劃加保通知
讀生)薪給(含代扣 加保、調薪、退保申請表單皆有人事室 書,並敘明加保起
)作業:聘用單位 核章欄位,如因考量勞健保 E 化系統出 訖時間、工時及保
遞送「勞健保(勞退) 具單據涉及個資,建議將申請單自收件 費等相關資訊,並
4
加保、調薪、到職表」
或「勞健保(勞退)退
後隔日內加蓋人事室章戳後執還聘用單 明確告知如有異動
位,確保表單送達及加退保時間無誤, 須提前告知人事室
保申請單」至人事 並釐清相關責任。
更新加保資訊,以
室,勞健保承辦是否 二、另建議執還前於表單上寫明各月份各項 利聘任單位日後辦
依規辦理加、退保並 保費自付及機關負擔金額(破月及整
理薪資核銷鍵入各
通知聘用單位。
),避免聘用單位核算錯誤情形發
項保費金額。
生。
5
勞僱型兼任助理(
讀生)薪給(含代扣
)作業:勞僱型兼
任助理是否依雙方
協定,以「本校兼任
助理費用支給標準
表給薪」支給月薪,
或勞動基準法所定
每人每小時基本工
資之標準按工作性
質,按日或按時覈實
支給?又「本校兼任
助理費用支給標準
表」是否與相關法規
相符。
一、依據 108 5 21 日行政會議通過之
本校「獎助生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含臨
時工』權益保障處理要點」,其說明第
一項「依據科技部 107 5 23 日科
部綜字第 1070034020 號函。為增加執
行機構敘薪彈性由 107 8 1 日起科
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
給標準表停止適用並取消支領數額限制
規定,兼任助理敘薪辦法改依執行機構
自行訂定標準核實支給。」,顯見支給
標準表係因科技部計畫而定。
二、然科技部於 110 12 28 日修正「兼
任人員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臺幣六千
元」。本校現行法規訂定最低五千元,
與法不符,建議審閱該標準表是否需要
修訂。
主責單位回覆將依
照建議修訂法規調
整兼任助理費用支
給標準表「兼任人員
每月均應至少支給
新臺幣六千元」。
6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 一、查本校「獎助生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含 主責單位回覆將依
9
稽核項目
改善建議
權責單位改善情
況及
後續追蹤
讀生)薪給(含代扣 臨時工』權益保障處理要點」第二點敘 照建議參照本校專
)作業:「計畫主持 明「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迴避進 任助理契約書於兼
人、共同主持人應迴 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兼任 任助理勞動契約書
避進用配偶及三親 助理人員」,然現行並無審查或聲明機 加註此條,並於契約
等以內血親、姻親為 制。
甲方簽名欄為增列
兼任助理人員」,是 二、建議於本校兼任助理勞動契約加註此條 「共同主持人」欄
否有審查或聲明機 款,可參照本校專任助理契約書,另契 位。
制。
約甲方簽名欄位建議增列「共同主持
人」欄位,確保甲乙雙方皆知悉。
勞僱型兼任助理(
主責單位回覆因承
7
讀生)薪給(含代扣
)作業:是否依規
辦理薪資核發且無
建議逐月核銷(次月月初製單),如僅單月工
讀,工讀結束後盡速核銷。
辦人員參與受訓,未
注意時程且未交辦
職務代理人,爾後將
拖延情形。
依時核銷。
(人事室)
1.審閱各項保費金
額爾後會加以驗
算,避免再次發
生短收情形。
2.溢扣金額已退還
受聘人員。
建議人事室於各單位遞送薪資及機關負擔 3.簽到退日誌表係
8
各項保費是否有溢
扣或短收情形,憑證
金額修改是否連同
相關附件修改一致,
由承辦人核章,並告
知用人單位。
憑證時,應逐筆審對各項保費金額是否正
確、保費名冊應按時下載,逐筆核對各項保
費預扣是否正確,並將保費名冊交予主計室
1 份,修正憑證保費金額應連同簽到退日誌
表各項保費金額一併修正,並協助審核簽到
退日誌表各項保費欄位,達成數據一致性,
修改保費金額應通知用人單位,以利經費控
由用人單位填
寫,建議相關單
位刪除工作日誌
表之各項保費欄
位,保費資訊改
以人事室加保通
知取代。
管。
4.每月保費名冊依
稽核人員意見交
予主計室 1 份,
方便審查核對。
5.薪資未扣保費自
付額用人單位已
於項次 7 回覆說
明。
9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 建議以現行請購系統新增保費系統,期能確 (人事室)
讀生)薪給(含代扣 實掌握每位兼任助理契約及加保期間、薪資 依稽核人員建議於
10
稽核項目
改善建議
權責單位改善情
況及
後續追蹤
)作業:薪資與各 與各項保費(含機關負擔)同一單號製單、保 現行請購系統增購
項保費核銷是否同 費金額自動計算帶入請購系統,免去核算錯 保費系統,連動作
編號製單,若無是否 誤缺失,另各項保費機關負擔單據亦能大幅 業,減少人為計算
有勾稽制度。
減少,節省大量人力之耗費,各項計畫經費 及資料分散衍生之
亦更能確實精確掌握,並避免各項人為疏 錯誤,提升正確
失。建議人事室及主計室共同辦理需求訪 性。
談,確認各流程及表單呈現。
(主計室)
已與人事室多次溝
通,並將相關需求
告知。本項目建請
人事室主責研謀改
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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